杭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用工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申请时间为相应情形出现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121号规定,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用工社保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的申请时间按照“当年补贴上年”的原则调整为“每年1-12月申请上年的补贴;出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注销、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或领取营业证照等情形,申请时间为相应情形出现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请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于2021年12月31日前赶紧申报
网上申报
企业和个人可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和浙里办APP申请。
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单位吸纳)可至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申报。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灵活就业),市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向户籍所在社区申报;非市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向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所在社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