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缓缴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嘉融财务 
杭州注册公司18年服务经验,本地实地服务网点,1对1专业服务

全国热线:400-9688-995

仅此一天

 
 
  • 今日
  • 28
  • 个最新加入
  • 核名优惠仅剩
14
33
10
首页> 知识库> 社保费缓缴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

社保费缓缴补缴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

来源:嘉融 时间:2022-11-07 14:14:26浏览次数:1018次


  今年以来,国家、浙江省先后制定实施助企纾困社保费缓缴政策,符合条件的单位,从政策实施之月起至2022年底单位应缴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保费可申请缓缴,规定了缓缴社保费在2023年6月底前分期或一次性补缴到位。

      为切实发挥阶段性缓解企业社保费政策效果,促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近日,国家、浙江省又出台了新的政策,规定缓缴社保费补缴期限从2023年6月底延长到2023年底,补缴方式不变,可申请缓缴社保费所属期不变,办理手续流程不变。


相关资讯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